定调未来建筑业方向!苏州智能建造重磅文件5月1日起施行

浏览: 时间:2024-04-01 分类:行业新闻

文章来源转自:引力播、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塔吊司机无需攀爬至百米高空,在地面室内就能完成高空作业;在智能平板上轻轻点击,十余款建筑机器人便各司其职开展地坪研磨、自主吸尘等施工作业;建筑工地长出“千里眼”“顺风耳”以及反应迅速且计算精密的智慧大脑……不同于传统印象中的“搬砖”,这些极具科技感的场景,都是苏州智能建造探索实践中的真实应用。近日,苏州智能建造1号文件出炉,《关于全面引导应用智能建造技术的通知》正式印发,这一重磅文件将引领苏州建筑业在未来一年向着工业化、智能化、数字化方向再跨一大步。

       根据文件要求,2024年苏州将按照“分类实施,重点突破”原则,全面引导应用智能建造装备、技术。原则上政府投资项目实现智能建造“应用尽用”,社会投资项日优先应用智能建造装备,提升建筑工程项目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该文件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2024年5月1日起,政府投资项目中,新开工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的房建项目,应积极应用智能建造技术。2024年10月1日起,社会投资项目中,各属地政府部门对新出让地块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的房地产等项目,可在土地招标公告中引导投标企业应用智能建造技术。此外,鼓励有条件的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的其他房建项目全面应用智能建造技术;鼓励新建轨道交通项目、大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开展智能建造技术实践。


目标既已锚定,那么智能建造要做些啥?


       据介绍,苏州智能建造领域的技术主要有建筑机器人、智能施工电梯、5G无人塔吊、轻型造楼机、BIM数字一体化设计以及智慧工地等6项,此次智能建造1号文件要求智能建造项目须应用不少于其中4项。

       建筑机器人在苏州已不算新鲜,甚至已发展形成产业。记者在全国首家“机器人4S店”——相城区智能装备研发与服务中心看到,建筑机器人已可实现多道工序立体全覆盖,地面整平、抹平、抹光、墙面喷涂、抹灰……全都由机器人代劳。而对建筑机器人“领航员”培训与劳务配套服务,可以不断加速推进人机协作和“机器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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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建筑机器人不同,5G无人塔吊的应用时间还不算久。就在今年1月,中建三局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承建的中建·太泽之星二期项目上,苏州首次应用了“5G无人塔吊”。该系统操作客户端设置在项目现场,只需验证身份登录后,即可选择管控平台塔机列表中任一空闲塔机远程操控作业,实现坐在地面指挥吊机精准吊放建筑材料,在保证安全性的前提下大幅提高作业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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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正在苏州大力推进的还有智能施工电梯,在普通施工升降机基础上进行自动化、智能化升级,自动运行,自动安全防护。今年2月,苏州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我市智能施工电梯应用的通知》,要求2024年5月1日后新开工政府投资项目,全面应用智能施工电梯,且智能施工电梯台数占本项目所使用施工升降机的比例不得低于50%;10月1日后新开工社会投资项目,具备条件的原则上全面应用智能施工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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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苏州已投产首条智能施工电梯生产线。据生产企业中杰装备介绍,该产线使用数字孪生技术进行过程管理,产能达到1500台以上,能够满足大规模生产的需要,且年最大产值能达5亿左右。技术应用与配套产业互相发力,推动苏州智能建造再次乘势而上。

       除此以外,轻型造楼机可具备建筑施工与防护需求,可整体快速升降,被称为“空中建造工厂”;BIM数字一体化设计则是一种基于建筑信息模型(BIM)的数字化设计方法,它将结构、机电、消防等多个专业设计内容集成一体,实现各专业之间的有效配合和无缝衔接;智慧工地通过三维平台对工程项目进行精确设计和施工模拟,实现项目管理、质安监管、进度管理、成本管理等智能化管理功能。



推进智能建造,在苏州效率会如何?


       这一个个智慧十足的技术应用,革新了传统作业模式,有助于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必然是传统行业的转型之路和发展方向。在众多领域一向交得出高分答卷的优等生苏州,在这一新赛道将会走得如何?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智能建造在苏州已有相当不错的行业基础。2022年苏州成为全国首批24个智能建造试点城市之一,开展为期3年的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智能建造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的“苏州经验”。近年来苏州遴选了29个首批市级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先试先行探索项目全生命周期应用智能建造技术,其中10个项目入围了首批江苏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

       此外,苏州还通过信用加分激励机制、编制具有可操性方案等方式,不断推进智能建造的发展与应用。例如在推广智能装备方面,苏州从建筑机器人着手,率先印发《建筑机器人补充定额》,优先推出4款成熟机器人补充定额,解决智能装备施工计价依据问题。

       在智能建造1号文件中,还从工程发包管理、专项施工方案评审、项目开工条件审查等多个方面推进落地实施。例如要求各地住建部门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加强过程指导和督查,在项目进度分别到达30%、 60%、90%时对项目组织专项认定。

       “接下来将继续坚持‘1轻型造楼机+N款建筑机器人+配套应用’整体发展思路,不断加快推进智能建造。”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抓紧这一年的契机,为推动建设领域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贡献更多“苏州力量”。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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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引导应用智能建造技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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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按照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要求,为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建造的实施方案》(苏府〔2022〕89号),持续推进我市智能建造试点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全面引导应用智能建造技术。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24年度,我市建筑工程领域按照“分类实施,重点突破”原则,全面引导应用智能建造装备、技术。原则上政府投资项目实现智能建造“应用尽用”,社会投资项目优先应用智能建造装备,提升建筑工程项目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二、项目范围

1.政府投资项目

2024年5月1日起,新开工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的房建项目,应积极应用智能建造技术。

2.社会投资项目

2024年10月1日起,各属地政府部门对新出让地块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的房地产等项目,可在土地招标公告中引导投标企业应用智能建造技术。

3.其他项目

鼓励有条件的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的其他房建项目全面应用智能建造技术;鼓励新建轨道交通项目、大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开展智能建造技术实践。

三、应用要求

项目应用的智能建造技术须包括且不少于以下其中4项:

1.建筑机器人。主要为地面整平、抹平、抹光施工机器人,墙面喷涂、抹灰、ALC墙板安装施工机器人。

2.智能施工电梯具备安全监控系统、自助选层等智能化功能的施工升降机。

3.5G无人塔吊。通过5G技术进行现场信息采集和远程控制、实现现场精准吊装和工作人员远程室内作业等功能的塔式起重机。

4.轻型造楼机。具备建筑施工与防护需求,可整体快速升降,实现主体结构和装饰分离、高效流水作业和能提供类工厂化作业环境的施工平台。

5.BIM数字一体化设计。应用BIM技术进行数字化辅助设计和施工深化设计,实现施工BIM模型深化、机电管线综合应用等功能。

6.智慧工地。建设智慧工地平台,实现项目管理、质安监管、进度管理、成本管理等智能化管理功能。

四、推进措施

1.加强工程发包管理。2024年5月1日后发布招标公告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应在公告中明确对应用智能建造的具体技术要求,将智能建造专项施工方案在技术标中列专篇,作为技术标评分内容。

2.完善专项施工方案评审机制。各地应督促项目施工单位编制智能建造专项施工方案,自行从市智能建造专家库中邀请专家组织方案评审并施行组长负责制。方案通过评审后,经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人、项目总监签字确认,向属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备。

3.严格项目开工条件审查。开工前,各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项目开工条件审查时,应同步核查项目施工单位出具的书面承诺,确保施工单位按报备的智能建造专项施工方案应用智能建造技术。

4.实施智能建造容积率奖励。新出让地块在土地出让公告中可明确规划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的房地产等项目,土地拍卖成交平均楼面地价≥20000元/平方米的,可给予最高1%的容积率奖励;土地拍卖成交平均楼面地价﹤20000元/平方米的,可给予最高2%的容积率奖励。未履行智能建造应用承诺的,容积率奖励部分房屋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具体办法由住建会资规部门研究制订,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5.开展智能建造专项认定。市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专项认定办法并负责指导实施。各地住建部门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过程指导和督查,在项目进度分别到达30%、60%、90%时对项目组织专项认定。

6.支持智能建造创新研发产业园建设。各地应积极支持和保障智能建造创新研发产业园落地实施。智能建造创新研发产业园原则上不低于总计容面积的30%部分应自持,其余物业可分割登记,最小分割单元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00平方米。各地可根据实际合理确定自持比例和可分割登记单元面积。

本文件试行一年,有效期自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苏州市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20日